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聚氨酯制品專委會秘書長劉衛東12月12日表示,隨著公共場所阻燃制品管理工作的推進,聚氨酯(PU)泡沫塑料在阻燃方面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聚氨酯制品專委會目前正與《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及標識》國家標準起草小組進行溝通,希望對有關項目進行合理修改,在不降低公共場所安全性的前提下,滿足環保、衛生、舒適方面的需求
劉衛東介紹,由于聚氨酯泡沫塑料使用性能優良,其在家具行業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廣泛應用于公共場所。但其煙毒性指標目前還難以達到新的國家標準要求,而采用阻燃面料實施外包等措施后,煙毒性將大大降低,因此如果單憑煙毒性一項指標就將聚氨酯泡沫拒之公共場所門外,就不盡合理。
不久前,四川消防研究所副所長盧國建表示,我國消防主管部門正在制定《阻燃制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便使阻燃制品的管理有規可依。公安部也給出了具體時間表,要求阻燃制品生產企業最遲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阻燃標識使用證書,之后相關產品如果沒有阻燃標識,將不允許在公共場所中使用。同時,計劃于明年年底前對各地新建或改建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標識的使用情況組織專項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將限期整改。目前,各地消防監督部門正在配備防偽阻燃標識專用檢測設備。
聚氨酯制品專委會就此事與標準起草小組進行溝通,并于近期組織幾家有代表性的企業到四川消防研究所送樣檢測,看聚氨酯泡沫制品的煙毒性是否都能滿足GB20286要求,如果都不能達標,標準起草小組將考慮下標準修訂單,對標準進行合理修訂,使聚氨酯泡沫塑料能夠更順暢地進入建筑和公共場所中,充分發揮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高效保溫、節能優勢,及環保、衛生、舒適的特點。